苏鲁边界警察“兄弟档”:演绎微山湖畔区域协作别样年味******
(新春走基层)苏鲁边界警察“兄弟档”:演绎微山湖畔区域协作别样年味
中新网徐州2月3日电 题:苏鲁边界警察“兄弟档”:演绎微山湖畔区域协作别样年味
中新网记者 朱志庚
“过年好啊,兄弟单位的亲兄弟!你们要的资料,马上调出来。”新春时节,在微山湖畔苏鲁省界的山东省微山县西平派出所接处警大厅,值班民警、辅警们看到江苏省沛县大屯派出所副所长房建推门进来,大家笑脸拱手相迎。房建的弟弟房栋是西平派出所的一名民警,兄弟俩坚守两省边界一线,共同守护百姓平安,演绎着“打虎亲兄弟”的“警察故事”。
江苏省沛县大屯镇与山东省微山县西平镇搭界,两地的不少村庄纵横交错,这里素有“一脚踏两省”的说法。
“我们去微山湖湖西大堤巡逻,经常会从西平镇商业街过去。一些发生在边界的突发事件,经常会出现双方重复出警、协作办案的现象。”房建介绍。
1982年出生的房建是山东省微山县人,从小心中就有个警察梦。长大后,通过社会面招考,房建成为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一名民警。2015年,房建调到沛县公安局,2019年来到大屯派出所。现在他是大屯派出所副所长,分管刑侦工作。
弟弟房栋比房建小4岁,大学期间就到武警广西总队服役。2014年,通过社会面招考,房栋进入公安队伍,现在是西平派出所内勤民警、四级警长。内勤工作复杂且繁琐,房栋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。“我们都是一警多能,全所民警轮流周末值班。”正好这周轮到房栋值班,恰逢元宵节,任务比较艰巨。
大屯派出所、西平派出所“两兄弟”联手帮助迷路老人找到家。 大屯派出所供图独特的地理位置,让大屯镇和西平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。从“增进友谊,促进发展,共建和谐,维护稳定”的大局出发,两地派出所建立边界地区警务协作、治安联防、治安联巡、治安联调机制,共同维护边界治安稳定,社会和谐。
2021年3月初,微山县的一名女子因患有轻微精神疾病离家出走。当地警方通过监控沿途寻找,发现该女子在微山湖畔边界处失去踪迹。大屯派出所接到协助寻人通报后,迅速展开调查。“我们调取现场社会面监控,逐一详细寻找,在女子走失72小时后,成功找到人。”房建介绍,这样联动办案的事例数不胜数。
微山湖湖西大堤上有苏鲁两省分界牌,地上竖着沛县与微山县分界石碑。附近的道路有个急拐弯,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,双方警力巡逻时都格外注意。房建说,巡逻时都要来到这边,所以不时会在这里遇到弟弟房栋。
西平镇有9000多人口,大屯镇则有40000多人口。西平镇商业街是附近较大的商品集散地,人员流动比较大。不少大屯镇的百姓到西平镇做生意、生活,中间发生的纠纷、案件,双方派出所经常共同办理。
有一次,房建办理一个案件中,有一名证人是西平镇人,警方需要确定证人身份无误。于是,房建直接联系弟弟房栋,希望协助调查。分管户籍的房栋很快帮忙明确了证人的具体情况,助力案件快速结案。
从警工作中,房建不仅是“兄弟警”,还是“夫妻档”。他的妻子李平是大屯派出所一名辅警,破案抓凶雷厉风行,善于散打、跆拳道,妥妥的“女汉子”形象。“双警家庭工作总是很忙,经常会出差,幸好孩子们都省心。”李平说,儿子在微山县第一中学上高一,女儿在沛县汉城国际学校上初一,孩子们都住校。
大屯派出所辖区人口众多,每天繁琐的警务不断。房建除了到现场办案,还要沿街面治安巡逻。自2015年以来,房建连续三次获评沛县优秀公务员,两次获评人民满意警察,受沛县县委、县政府表彰记个人三等功一次。
弟弟房栋同样工作出色,2016年、2017年、2018年分别被评为微山县优秀公务员,2019年5月被微山县委、县政府授予个人三等功,2021年2月获得济宁市公安局嘉奖。
“现在工作忙,不常回去看望99岁的爷爷,以及常年患病的父亲。”房建说,对家人总是亏欠很多,不过让自己欣慰的是,刚上高一的儿子受父母从警的影响,立志要报考公安院校。
2月3日上午,房栋在湖西大堤出警时又遇到了同样是出警的哥哥房建。处理完警情后,兄弟俩站在边界牌边还不忘沟通两地的治安协作。“这个元宵节,咱俩都在岗,都不能回家了,记得给爸妈打个电话。”房建临别前匆匆交代。(完)
献血与评优挂钩,“自愿”还有多少真实成分?******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,近日,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,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。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,其中提到“献血者在学校评职、评优、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”。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。目前,校方表示考虑不周,已撤回通知。 血液库存不足,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。由于疫情影响,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,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。正因此,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,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,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。 然而,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。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,表面上看,是一种激励,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。毕竟,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,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,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。 应该明确的是,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,教师评定职称、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,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。也就是说,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。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,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。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:献血是自愿的,不能强制。报道显示,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《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》中明确,“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、单位工作实绩考核”“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%,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”。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“自愿”的真实性和成色,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。 激励献血,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、尊重献血者、呵护公益爱心,也要强调自愿、保证公平。比如,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,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,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;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,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;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,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。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,切忌用力过猛。(工人日报 木须虫) 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 [责编:天天中] 阅读剩余全文() |